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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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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呕吐的合租生活,和那群另人呕吐的合租人 戊子年三月间,寻房于互联网上, 看房无数,终不得满意。 一日,在罗湖区某小区看房,小区林荫道人桸车少,伴有鸟鸣,令人惬意。 该房位于小区深处,五楼,初进门,一家老少转桌而坐,晚饭中,嘈杂声与小区之安静截然相反。 租房之男子称,老人同小孩不过是来玩,过段时间就会回去。 贪其小区安静,户型较大,(四房两厅)房间通风良好,加入租金平平,遂入住。、 搬家当日,即遇令人不爽之事,该男子所有东西被管理处扣留,不放搬出,原因为该房子拖欠管理处管理费数千元,管理处不肯放行。立即有种不祥之感,有受骗之嫌,另有定金已交,无法退还,于是入住。 搬家完毕,基于合平共处的本意,分了些曲奇给这个房子的小孩吃,不料,半个小时不到,一盒价值三百多元的曲奇被一扫而空,盒子也纳入其所有….. 本以为四个房间均住4个有正当职业的上班族,年龄相当不多,早上出门上班,晚上下班后可在客厅里聊天看电视,周末安静的睡个懒觉,或者相约出游或去K 歌FB。 入住之后,发现所有的事情跟自己想像的完全相反,老人们在这里住的怡然自得,转眼间两个小孩子也相继上起了学… 现在隆重介绍该户型成员: 四房两厅的词形,进门是大厅,然后有一窄小过道,左右各两间房,各房间大小相差不多。 左手间第二间: 房间设有电视机,空调,入住时间有两年之久。 常住人口:两姐妹(妹妹简称A,姐姐简称B,),还有其年迈的父母,还住着A的哥哥 的三岁半的儿子(简称小Z)和 B的十多岁的女儿(简称小Y)。 流动人口:A的哥哥,即小Z的父亲(简称C); C的女友 (简称D);A的老公(简 称E) 多少人来这套房,都是住一间房,有时还把客厅的沙发霸占。 左手边第一间: 开始住了一个GG,简称H,刚毕业的小男生,入住时间不足半年,相处起来蛮好的。 后来B的男友(简称M)搬来与H同住。 右手边第一间: 也住一GG,(简称L)早出晚归,除了周末,很少能看不到人。房间也有空调,此套 房为LGG 所租。 右手边第二间: 住一MM,简称(V)上班族,周末喜欢去玩,很少在家。 这个房子里的沿袭下来 共同费用分配法 罗列如下: 管理费:四个房平摊。 电费:四个房平摊。 有线电视费:四个房平摊。 上网费:四个房间平摊。(为A开通的网线) 水费:按人头计算,两个小孩不计算入内(因为A & B 认为小孩没必要计算) 冲凉煤气费:按人头计算,两个小孩不计算入内(因为A & B 认为小孩没必要计算) PS:所有共摊费用都会于当月五号之前交由A管理。 每天下班,都看到A家一家老小都在客厅里看电视,俨然这是他们一人的家。 每逢周末,这个家更成了A家的天下,所人的有都回来了,两个孩子一早起来就不安分,不是玩的开心,两个人叽叽喳喳,吵个不停,就是玩的不尽兴,呼天呛地,哭个不止,加杂着大人的呵斥,我们所期望的美好周末就在这样的早上拉开了帷幕。。。。。 厨房,客厅,阳台上,都是他们家的人,要么围坐在客厅里,吃吃喝喝,看电视,小孩子就在房间里看小电视。客厅里的沙发是不会有我们的一席之地的,我们连遥控器放哪都不知道,更不要奢望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大家只好躲进自己的小屋,关上门窗,才能享受嘈杂中的安宁。 入住这套房不到一个月, 发现这个家除了我们自己的房间,摆的全是A家的东西: 大客厅:除了房东的沙发,长方形小餐桌,电视,电视柜,还有A家的冰箱,一张桌子, 电脑桌,所有的地方都凌乱的堆满了东西。 小客厅:A家的书柜,除了书,里面什么都有 A家的上下床,不知道都堆了些什么, A家的木架子,全是鞋。 小客厅通往厨房的过道:A家的简易挂衣架。挂满了衣服。 厨房:除了一张圆桌的不到二分之一的地方,挤挤的放下了我们的电磁炉,其它全是他家的地盘。 洗手间:一个字脏,他们家的洗澡盆,专门用来给小孩子冲凉的,不冲凉的时候就用来 储存洗过衣服的水。上了洗手间经常不冲马桶。到处都是锈迹斑斑,让人郁闷。 阳台:堆放着他家的杂物,和A的父母捡来的瓶瓶罐罐,经常一大包一大包的, 占据了半个阳台。地上扔的什么都有,晾衣服时下脚的地方也没有。。。。。。 入住这套房子不到两个月, 停电两次,停水两次。停煤气一次。 没有按时交电费,所以供电局停了我们的电,天气太热的,不得不跑去别人家住; 没有按时交管理费,所以管理处停了我们的水,没有水喝,没有水冲凉洗脸刷牙,也 只能自已想办法。 A回老家一个星期,冲凉的煤气用完了,没有人叫煤气,所以得烧水冲凉。 入住这套房子第三个月, 收到前两个月的电费帐单,用电900多度,电费高达670多元。 A告之我们,电费是一块钱一度,我们核对帐单后发现, 和其它小区一样,其实 是0.68/度。 想到我们三个早出晚归,电视也看不到,只有晚上回来用一下电脑,却要平摊电费, 养了他们一家老小的人看电视,吹风扇;水费煤气费更不用说。 入住这套房四个月, 发现A家的流动人口C & D,几乎成了常住人口,隔三差五来“探亲”。更过份的是他们家还在客厅里大砌长城, 聚赌至半夜三更。扰民着实不轻,顿生要搬家的念头,只因签了合同,必须住满六个月方能退回押金,只能一忍再忍! 入住这套房第五个月, A家用了两三年之久的路由器寿终正寝。买了一个新的,要我们平摊新买的路由器的钱,竟然还口出狂言说:把我之前那个用坏了我没让你们赔已经不错了,现在买新的,你们平摊费用还委曲了你们么? 此话一出口,让我们三个汗颜,一个路由器,用了两三年,坏掉不正常么? 入住这套房第六个月初
[ 本帖最后由 忍道 于 2008-9-24 20:3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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