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栖凤 于 2008-5-5 21:45 发表
春水 给我一瓢春水,彻骨的清凉,那江边刚抽的新芽,是他企盼的新娘。这一切啊这一切,我要用笑声拥抱。 &nbs ...
袁枚说“其言动心,其色夺目,其味适口,其音悦耳,便是佳诗”;白居易曰:“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古代诗论者都曾十分强调诗歌的音乐美,也即:诵之行云流水,听之金声玉振。因为诗歌是用文字来抒情的,而人类的情感像忧郁哀伤浪漫痛苦失落,迷茫喜悦兴奋惊恐悲痛等等心声的频率都和音乐的节奏有内在的相通性,而诗歌若与音乐谈起了美妙的恋爱,那是非常有助于抒情的。试想:流传至今琅琅上口的古代诗歌那首不具有七色错呈、五音协奏的音乐美感呢?而如果一首诗歌文字呆滞木纳,句子平板单调,那不就地正法还等什么呢?所以写作诗歌无论是布置安排意象还是结构组织意境,一定要时时瞄准四大特性,即诗歌的抒情性、形象性、凝练性、音乐性。
言归正传,在此特别强调诗歌的音乐性是因为看了栖凤的这首诗。其创新性在于参赛时别出心裁的把班德瑞请来伴奏,为本届大赛首创。
阿尔卑斯山小鸟的清脆鸣叫声,罗亚尔河溪水的叮咚流淌声,提着我们的耳朵来到寂静的山林----诗歌第一二句:给我一瓢春水,彻骨的清凉。为什么有彻骨的感觉呢?这里不仅是初暖还凉的肌肤实感及残留的寒冬记忆,更是现实心灵的写照。都市生活的喧嚣吵闹,QQ里的嘈杂混乱,人情的冷漠虚伪,人心的浮躁烦乱。这种生活能不使人厌倦吗?能没有彻骨寒凉之感吗?一二句足够,点到为止,好!不拖泥带水。三四句直接跳跃到寂静的山林,干脆利落,代表了大家急渴渴脱离肮脏喧闹之地的迫切心理。诗歌的过度和跳跃是辩证的,尤其跳跃性,不是前后句没内在必然联系的胡蹦乱跳。有的诗歌曲解跳跃性,上句好端端的割麦子,下句就跳到酒吧,跳得莫名其妙毫无道理,难道想到了啤酒是麦粒做的?这里的三四句思维跳跃的恰到好处,由水的触感自然过渡到视觉。看到那江边刚抽的新芽,是啊!春天是新的,是美的,作者概括为“是他企盼的新娘”准确、恰当。又凝炼出一个词语“新芽”任凭读者遐思飞舞屏息聆听放眼观望大自然:
绚丽的晨曦悄寂无声的穿透树隙,唤醒沉睡一冬的宁静山林,悠扬婉转的鸟鸣,朦胧滚动的雾霭,酣甜清澈的泉水,晶莹剔透的露珠,斑斓靓丽的野花,青嫩柔弱的绿草,翩翩起舞的蝴蝶,山色空翠、树叶摇曳,一派勃勃生机。我们即使是上帝遗落的一片花瓣一叶扁舟,在这悠远静寂的山林小憩一会儿,也会松解深锁的愁眉,一扫满脸麻木呆滞,清空心灵的烦躁空虚,扫描灵魂、净化思绪。作者由衷的深发感慨:这一切啊这一切,我要用笑声拥抱!结束这一节。
班德瑞优美的音乐与作者提供的意境高度结合,使我们感受到了音乐与诗歌谈恋爱的绝美!下两节由朋友们继续点评,吃晚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