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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时刻,生命谁来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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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妻子病情紧急,医院诊断需立即手术,然而丈夫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最终致死两条人命。北京手术拒签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危急时刻,生命谁来做主

  “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一位名叫肖志军的男人,在医务人员百般苦求其签字同意妻子手术的情况下,但仍生硬地写下这短短的14个字后,最终致死两条人命。

  4天前发生在北京的这一悲剧,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愚昧使丈夫“杀死”妻儿,规避责任则让医院及其上级单位在这个“杀手”面前束手无策。这一惨剧是不是在告诉人们,在生命危急时刻,挽救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对法律负责还是对生命负责

  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副院长赵立强对记者介绍说,这位名叫李丽云的死者,与丈夫肖志军在北京打工,生活比较贫困。

  怀有身孕的李丽云被丈夫送入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时,被医院诊断为“孕足月、重症肺炎、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功能衰竭”,需要立即进行剖腹产手术,才有可能救活孕妇和胎儿。

  赵立强说,由于情况紧急,医院启动应急绿色通道,同意对其进行减免费用入院,并组织呼吸科、ICU、胸外科多科室的多名医护人员全部待守,等患者家属签字后,立即进行手术。在医护人员和医院其他患者家属的百般苦求下,肖志军仍在手术通知单上写道:“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

  与此同时,医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尽管医院对病人进行心肺复苏抢救,但悲剧已经不可避免。当李丽云慢慢走向死亡时,多名女医生当场大哭。“这种情景,一般在医院是很难遇见的。”赵立强回忆死者逝去的情节时感到十分无奈。

院方遵守法规条令难道有错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在新浪网就此主题进行的投票讨论中,70%以上的人认为那个男人应该对孕妇和胎儿的死亡负责,20%以上的人认为医院、医师或医疗制度应该对孕妇和胎儿的死亡负责。

  一些网民认为,病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此时医院却把“制度”“签字”放在首位,导致失去抢救机会,母子双亡,医院的行为太让人寒心了。但更多的人认为,医院已做到家属同意手术签字前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不应再受到舆论的谴责。

  许多医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时情形下,家属不同意手术,如果医院自作主张做了手术,万一出了事故,谁承担责任啊?即使不出事故,患者家属也可能以违背患者选择权而起诉医院。难道让家属告热心救人的医生?

  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文中认为,医院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法制社会不能感情用事。手术原则上必须经患者及其家属同意的医疗制度也没有问题。如果主张医疗措施无须患者同意强制手术是非常荒谬的,也是令人恐怖的,那后果则不堪设想,将会导致医生可能滥用这种权利。

  也有法学专家认为,按照我国现行的医疗法规,医院在实施手术时,必须征得病人或者其家属、特定关系人等的签字,这是对病人就医权的一个保护。这样的规定使得一些特殊情况下,病人的生命权无法得到完备的保护,需要对现行的规定采取一些救济措施,一个人的生命权不能像这起事件一样完全取决于另外一个人的签字。

  专家指出,有关部门是否可以研究采取一些对医院实行免责的措施,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医院可以实行手术而不需要承担责任,把医院从现行的规定中解放出来?

如何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孙东东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导致这一悲剧的直接原因是此事件的男子贫穷、愚昧和无知,但最主要的根源是当前的医患关系所造成的,而这种医患关系是由现行医疗管理体制造成的。

  “我国目前的医患关系令人担忧。”孙东东说,患者对医务人员的猜忌和不信任增加,医护人员对患者的防范心理加重。主管部门把医院推向市场,医院必然从病人身上寻找利益,结果造成医务人员和病人利益之间的严重冲突,使患者对医务人员不信任,误认为医生要做手术是危言耸听,目的是多挣医疗费。由此导致患者或家属做出非理性选择,从而贻误抢救时机。“在如此紧张的医患关系下,没有医院敢‘非法救人’。”孙东东说。

  北京朝阳医院院长王辰也认为,目前的医患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院的诊疗工作,干扰了医生的正常执业,有损于患者利益。其原因既有市场经济的作用和某些政策的偏差,也有个别医务人员缺乏职业操守所致。王辰说:“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方面应当作出不懈努力。”

  孙东东认为,有关部门在即将出台的医疗体制改革方案中,必须重视构筑和谐的医患关系,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予以重点关注,从制度上根本解决这些问题。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王思海(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

妻子死亡后肖志军悲痛不已
昨天,李母在派出所等候接待。
  李丽云的母亲李小娥多次用包和矿泉水瓶猛打女婿肖志军。

  11月21日16时左右,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拒绝在医院的手术通知单上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时25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在长达3个小时的僵持过程中,该男子一直对众多医生的苦苦劝告置之不理,该医院的院长亲自到场,110支队的警察也来到医院。为了让该男子签字同意手术,甚至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都出来相劝,一名住院的病人当场表示:如果该男子签字,则立即奖励他1万元钱。然而所有劝告都毫无效果,该男子自言自语道:“她(指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过了一会儿,他开始放声大哭:“再观察观察吧。”医生和其他病人百般劝说不能打动他,该男子竟然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上:“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为确认其精神没有异常,医院紧急调来已经下班的神经科主任,经过询问,其精神毫无异常。 

  该医院妇产科医生在3个小时的急救过程中,一方面请110紧急调查该孕妇的户籍,试图联系上她的其他家人,一方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中,医院的几名主治医生只好动用所有急救药物和措施,不敢“违法”进行剖腹产手术。呼吸机已经无任何作用,几名医生轮番进行心脏按摩。19时25分,22岁的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看到妻子真的死去,这名男子当场大放悲声,说要签字给妻子手术。

医院披露事件全过程

  11月24日21时,北京市朝阳医院紧急约见媒体记者,本部医院和京西分院的院长、书记以及产科主任全部到场,介绍事件过程,并表明了医院的态度立场。

  在场的媒体记者得到了一份名为“孕妇的生死3小时”的事件介绍。详细记述了孕妇李丽云从11月21日16时门诊到19时25分呼吸、心跳停止的全过程——

  朝阳医院京西分院主管医疗的副院长赵立强回忆,16时20分,医院向患者丈夫肖志军征求是否手术,他说:“我爱人就是感冒,吃一点感冒药就好了。”并说,“不能做手术,做了剖腹手术将来就不能生第二胎了。”

  赵立强向媒体展示了署名肖志军的“拒绝剖腹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的手术通知单,落款时间是2007年11月21日 16时30分。

  赵立强介绍,在李丽云神志尚清醒的时候,医院医生曾经征求她的意见,是否同意做剖腹产手术?她摇头,示意听从肖志军意见。

  赵立强说,由于无人能证明肖志军与李丽云的关系,于是拨打110,警察到来证实了二人是合法夫妻的事实,并紧急请该院神经科医生确认肖志军精神正常。担心病人无钱医治,医院启动了高危孕产妇绿色通道,让患者免费入院。

  17时,情况急转直下,患者血氧骤降为52%,麻醉科主任实施气管插管辅助呼吸,再次向肖志军交代病情,他仍拒绝手术。当时有其他患者表示愿意捐款资助,有人提出,如果答应手术,就给肖志军1万元。

  医院紧急上报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

  18时24分,彩超显示胎死宫内。

  19时25分,患者最终呼吸、循环衰竭,心跳停止,抢救无效死亡。

  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医务处副主任刘宝玉说,病人不是一个普通的孕妇,伴有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不做手术必死无疑。做手术也是一个高风险的手术,比普通剖腹产手术风险大百倍。如果肖志军签了字,做这个手术的医生也要担很大风险。

  朝阳医院法律顾问胡文中律师说,这在全国来说都是一个特例,国家赋予了患者和家属充分的权利,但患者家属拒绝治疗,目前的法律无法绕过这一点。

  “即便患者签字,医院也会为手术负责。手术执行同意书不是医院免责的盾牌,如果有了纠纷,通过鉴定还是能够起诉医院的。”赵立强说,“我们只不过是让患者拥有知情权和决定权。”

肖志军称愿代妻尽孝

  李母告诉记者,她一直认为是肖志军骗了女儿,并胁迫女儿不让她回家。“第一次接到他的电话我就认为他是个骗子,他说我女儿死了,我说你胡说。”李母说,当时她不能确定肖志军的话是真是假,直到到了北京看到报纸才知道竟是真的。昨天下午,肖志军数次徘徊于李母所住宾馆楼下,但没敢上楼。“我从来没想过害死她,我愿意替她给父母尽孝。”肖志军对记者说。

       今天才看了这个报道是指报纸上的,从网上我还没有特意去看.做为死者的丈夫他要负的责任实在太多了.可以说是他直接造成了他妻子的死亡.

       因为也有病友愿意替他先暂时付医药费的.先解他的燃眉之急.一切是他给放弃的.将来他心里能好过吗?

还有就是医疗体制和法律的滞后,上级领导部门的官僚也是一个因素 唉 我也早就看了这篇报道了 心灵的震撼啊
美国人一提人权问题我就破口大骂,可这会儿我怎么感到有些气短呢?人的生命如此宝贵,就眼睁睁的看着她俩离去,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人们这么无力拉住鲜活而无助的两条性命?是方案的问题吗?是法律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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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问题真的很另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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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已经为这个事件讨论的很多,已经有很多假设和如果的话题.假设....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如果怎么样.....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觉得都有一定的道理.唯一没有道理的是那个男的,所谓的男人和丈夫,他不是个东西,他不是个人的东西!法律应该出台一条新法令,这样的男的,以后永远不能接近女孩,永远不准结婚!
写我所感,感我所悟,平平凡凡走过属于我的季节...
      像原野上的一棵草,像溪流里的一滴水;在茫茫人海里,不是淹没,而是融合...

愚昧、愚蠢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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