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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0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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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匆匆忙忙骑着电动车到电台做节目,由于行驶速度较快,走到某路口不平地段时车子颠得比较厉害,耳边突然听到“啪”的一声脆响,由于急着赶路便没有回头去看,两秒钟后处在侧后方的一位骑摩托车的年轻人朝我大喊一声“手机掉了!”我立即刹住车停下来,等几位骑自行车的同志走过之后返回到丢手机处到处寻找,奇怪的是竟然没有找到!只看到三五个等在路口准备过马路的的人!
从我刹车停下来的地方到丢手机处不过二十几米的距离,为何在短短的几秒钟之后手机就没了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某一个刚好路经此处的人在看到丢失的手机,更准确地讲是他听到响声后一个健步上去以迅雷不遮掩耳之速拣起了手机并装进自己的口袋里!事后再回忆当时的情景,在我停下车子回头看的一刹那,分明看到一个穿红色上衣的男子快速走到等红灯的队伍当中并若无其事地站在那里,而当时附近除了这几位路人再也没有其他步行者。(骑自行车者不可能作出如此快的反应)而我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在地面上,我当时怎么也没有想到手机“已经”被人拣走了!
虽然不报任何希望,但
到电台之后我还是第一时间拨通了我的手机(错了,应该说十分钟前还在我身上还是我的,而在“啪”的一声之后已经属于别人的手机),悦耳的铃声响过良久还是被那只罪恶之手(又错了,应该是灵巧之手)无情地掐断了!重拨一次又是如此,我也只好停止了这种愚蠢的徒劳之举。
丢失财物再正常不过,每个人都曾经遇到过。我做销售工作这么多年,全国各地也跑了很多地方,丢失一些财物也在所难免。可是这次!我竟然丢得如此窝囊!我曾经说过,当我看到一只股票将启动时,我会在两秒钟内决定是否需要动手。可是这位男子,这位衣着还算光鲜的先生显然比我的反应要快的多,我跟他至少有两秒钟的差距!单单从这一点来说我对该男不得不佩服,这也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好的机会往往稍逊即逝!回过头来讲,假如那位先生在关键时刻犹豫哪怕两秒钟,他弯腰拣手机的动作我必定被我看到,我就可以毫不犹豫地找他去要,即便他装得再若无其事!那么对于他来说,就失去了这次的大好机会(虽然这种拣法和偷手机没多大区别!但他毕竟是凭自己的眼疾手快从地上“拿”的,谁也不能称之为偷!)如果我确信手机在他身上,而这个狗崽子想溜的话恐怕比登天还难!曾经是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我绝不可能让他逃脱!
不说了,谁让人家在关键时刻没有丝毫犹豫,该出手时就出手呢?!而且站在路边等红灯时表现得那么若无其事,已经锻炼出如此良好的心态呢?我只能说一句:佩服!
记得五年前的一天上午,我刚走出自己公司门口便在地上拣到一个手机,二十几分钟后有人打通了电话,才知道原来丢失手机的是一个大学生。我现在还依然记得在公司大门口等他来取手机时的心情是何等轻松,何等愉悦!三个月前,我爱人在她公司楼下的停车场的摩托车上拣到一台手提电脑,当时楼下没有其他人。我爱人打电话告诉我此事时我开始并不相信,以为她在开玩笑,因为当时她正准备买一台手提。晚上才知道她把手提电脑交给了该楼的保安和门口登记人员。第二天失主已经把电脑取走,除了留下许多感谢的话还留下了一张名片并一再嘱咐打电话给他表示感谢云云,原来失主是该楼上一家证券公司里的领导(保安语)。不过,虽然此人和我也算是同行,该名片上的电话我们至今没有打过,呵呵。我之所以在此讲到以上两件事,并不是存心标榜自己。主要是感觉拣到别人的比较贵重的东西理应还给别人,尤其是手机或手提这些东西里面很可能储存一些别人用不着而对自己特别重要的资料或信息!
说句心里话,让我感到难过的不是我丢失的财物,虽然这个手机刚买来三个月而且价格也不便宜!让我不快的是我竟然以这种方式丢掉了手机,而且是我赶往电台的路上,我在电台做节目没收任何报酬纯属义务劳动,也算是为大家做好事吧!让我遗憾的是许多新朋友的电话号码我没有另外保存!最让我感到难过的是我近几个月用手机拍了大量的最最珍贵的照片,前两天由于储存空间达到最大限度还没来得及存到电脑里!我身边的很多好朋友都看到过这些照片,也都知道我对这些照片是何等的喜爱!可是,可是.......!就这样全没了!严重BS这个如此丑陋的"人"!如果他还算得上是个"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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