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吧,听说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自杀了。新华社的一条消息吸引了我的眼球:宋平顺道德败坏,包养情妇,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近日被开除党籍。
近些年来,官员自杀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从网上一搜索就有: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史久武、河北省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开平分局副局长赵俊文、湖南省副省长郑茂清、吉林市副市长王伟……一一数来,还真不少。
毫无疑问,官员自杀大多数涉嫌贪污腐败,自知无法逃避法律严惩而心理压力过大,或者企图中断查案线索而保护既得利益,于是选择了自杀。从一些自决者留下的遗书中,可以发现一些让人思索的问题。比如,某官员在跳楼之前,写了一封遗书,说自己并非触犯刑律,而是患了忧郁症,痛苦难忍,生不如死。但是深知内幕的人,就会感到这样的遗书,期待的不是执法部门对其犯罪行为的宽怨吗?
坊间传言有这么几大好处。首先,自杀者可以一死百了,逃脱法律的惩罚,避免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其次,自杀还可以赢得一些不知情者的同情。都死人了,还有什么好追究的。甚至有人还同情死者,似乎他们还是受害者,是受有关方面威胁、恐吓,被逼自杀的,因为毕竟是死无对证呀!
所以,对于自杀的官员,我们决不能捂着,不能草率下结论,更不能一死百了,而是要彻底查清。 |